
醫保工作
新生兒居民參保政策明白紙
一、新生兒參保繳費
新生兒出生6個月內,繳費金額按照當年度個人繳費標準繳納,新生兒出生6個月之后參保的,須按照當年度籌資總額繳費繳納。例如:2021年3月16日的,在六個月內繳費,2021年繳納280元即可,9月16日之后繳費,要繳納860元。
二、繳費流程及渠道
1.登記參保信息。其父母憑居民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鎮街醫保服務站(縣直居民到臨沭街道醫保服務站)或鎮街衛生院維護好參保信息(參保登記)。
2.繳納渠道:登記參保信息之后,可在全縣范圍內所有農商銀行(農村信用社)、郵政儲蓄銀行、農業銀行、建設銀行、中國銀行、中國工商銀行柜臺進行繳費,也可以通過農商銀行“農金通”、微信小程序“山東稅務社保費繳納”、農商銀行手機銀行、“山東稅務”微信公眾號“微信辦稅”模塊、“電子稅務局”等更加便捷的方式進行繳費。
三、醫保待遇政策
出生日期與參保日期屬于同一年度的,享受待遇期為出生之日起至當年度12月31日;出生日期與參保日期跨年度的,享受待遇期為出生之日起至下一年度12月31日。新生兒出生6個月之后參保的,從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征繳系統認定參保繳費之日起30日后開始享受醫保待遇。
新生兒門診待遇、住院報銷待遇與普通居民報銷待遇一致。
臨沂市醫保門診慢性病病種種類
(共65種類,其中甲類16種,乙類49種)
一、甲類:
1、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; 2、器官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;3、心腦大血管支架植入術后抗栓治療(有效期兩年);4、肺結核(含其他部位結核病、耐多藥肺結核,有效期兩年);5、慢性腎衰竭(慢性腎臟病CKD3-5期);6、精神疾病(含精神分裂癥、分裂性情感障礙、偏執性精神病、雙相【情感】障礙、癲癇所致精神障礙、精神發育遲滯【伴發精神障礙】、抑郁性精神病、躁狂癥);7、血友病;8、再生障礙性貧血;9、白血病;10、兒童孤獨癥;11、兒童智障;12、兒童腦癱;13、兒童言語障礙;14、兒童肢體障礙;15、兒童聽力障礙;16、兒童視力障礙。
二、乙類:
1、慢性支氣管炎;2、支氣管哮喘;3、肺間質纖維化;4、肺源性心臟病;5、高血壓及其并發癥;6、肺動脈高壓;7、冠心病;8、消化性潰瘍(胃潰瘍、十二指腸潰瘍);9、潰瘍性結腸炎;10、克羅恩病;11、乙型(丙型)病毒性肝炎; 12、自身免疫性肝病;13、肝硬化;14、前列腺增生癥;15、慢性腎小球腎炎;16、慢性腎盂腎炎;17、腎病綜合征;18、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;19、多發性骨髓瘤;20、真性紅細胞增多癥;21、原發性血小板增多癥;22、原發性骨髓纖維化;23、特發性(原發性)血小板減少性紫癜;24、垂體瘤(催乳素瘤);25、甲狀腺功能亢進(減退)癥;26、糖尿病及其并發癥;27、椎間盤突出(椎管狹窄);28、股骨頭壞死;29、類風濕關節炎(活動期);30、系統性紅斑狼瘡;31、脊柱關節炎;32、干燥綜合征;33、貝赫切特病(白塞病);34、特發性炎癥性肌病;35、系統性硬化病;36、腦出血(腦梗塞)后遺癥期;37、癲癇;38、帕金森(震顫麻痹);39、運動神經元病;40、多發性硬化;41、重癥肌無力;42、銀屑病;43、肝豆壯核變性;44、垂體性侏儒癥;45、四氫生物蝶呤缺乏癥;46、苯丙酮尿癥(不含6周歲以下免費治療者);47、Prader-Willi(小胖威利);48、Turner綜合征(先天性卵巢發育不全);49、原發性生長激素缺乏癥;
臨沭縣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一覽表 | |||
普通 門診 |
1、就診范圍:社區衛生服務中心、鎮街衛生院、村衛生室。2、報銷比例:50%。 3、最高支付限額:每人300元.連續參保的年度報銷限額結余部分不再結轉下一年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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門診慢性病和特殊疾病 | 1、經認定為乙類門診慢性病(49種)的參保居民,到規定的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診,年內起付標準500元,政策范圍內費用報銷比例60%,最高支付限額8000元。 2、經認定為甲類門診慢性病(16種)的參保居民,到規定的具備診療條件的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診,年內起付標準500元,政策范圍內費用報銷比例70%,支付限額與住院醫療費用合并計算,累計不超過年度最高支付限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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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基本醫療待遇 | 住院起付線 | 一級定點醫院(鎮街衛生院)200元,二級定點醫院(縣醫院、縣中醫院等)500元,三級定點醫院(市人民醫院、市中醫院等)1000元。尿毒癥、惡性腫瘤放化療當年內在同一定點醫院再次或多次住院治療,只扣一次住院起付線。 | |
報銷 比例 |
市內 | 一級醫療機構85%(定點基層醫療機構實行零差率銷售的基本藥物為90%)、二級醫療機構70%(未全部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的二級定點醫院住院報銷比例仍為65%)、三級醫療機構55%。 | |
市外 | 市外定點非聯網醫院辦理轉診備案手續的住院個人先自付10%,未辦理轉診備案手續的住院個人先自付20%,再按照市內三級定點醫院住院起付標準和報銷比例支付。 | ||
中藥制劑報銷 | 各級定點醫院住院治療使用中藥飲片(中草藥)費用,報銷比例相應提高5%,但最高報銷比例不超過90%。 | ||
意外傷害報銷 | 參保居民符合意外傷害的醫療費用,須由個人提出書面申請,并提供公安交警、單位或村(居)委會等出具的證明材料。經認定符合政策規定,由個人自負40%后,剩余部分按照相應醫院級別和待遇標準支付。一個年度內發生意外傷害醫療費用最高報銷限額為每人5萬元。 | ||
參保孕產婦報銷 | 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參保孕產婦,其住院生育醫療費用,按照順產每人800元、符合指征的剖宮產手術每人1000元定額報銷。 | ||
大病保險報銷 | 全省居民大病保險報銷后起付標準為1萬元,個人報銷后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1萬元以下的部分不給予補償。個人報銷后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1萬元以上(含1萬元)、10萬元以下的部分給予60%補償;10萬元以上(含10萬元)、20萬元以下的部分給予65%的補償;20萬元(含20萬元)、30萬以下的部分給予70%補償,30萬元以上(含30萬元)、40萬元以下的部分給予75%的補償。一個醫療年度內,最高給予40萬元的補償。 | ||
醫療費用手工報銷 | 參保居民到不具備即時結算功能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(含異地就醫)發生的醫療費用,可攜帶相關手續,到參保地鎮街人社所辦理審核報銷手續,最遲應于次年2月底以前上報,逾期一律不再辦理。 | ||
住院 轉診 制度 |
參保居民就醫一般應遵循“先縣內、再市內、后市外”的原則。1、參保居民到市內縣外定點醫療機構住院,由就診定點醫院按規定出具轉診并報縣醫保辦備案(市內定點非直報民營醫療機構參照第二條執行);2、參保居民因病情特殊需要轉市外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,應提前到縣醫院或縣中醫院辦理轉院證明并備案;3、參保居民在異地務工或因急、危病癥等原因需在市外定點住院治療的,應當自住院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憑務工證明、急診門診病歷、入院記錄等,按上述規定到縣醫保辦補辦相關手續。以上轉診住院未按規定備案自付比例提高10個百分點。 | ||
醫保基金不予支付費用 | 1、出國(境)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;2、因交通事故、醫療事故及工傷事故等發生的醫療費用;3、因違法犯罪、酗酒醉駕、戒毒戒癮、打架斗毆、自殺自殘等發生的醫療費用;4、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生育醫療費用。5、非功能性整形、整容、減肥、增高等各類矯形類手術以及驗光配鏡、視光矯正發生的費用;6、掛號費、出診費、救護車費、空調費、會診費、陪護費、交通費、自購藥品費用、收費票據中注有“其他”字樣的費用以及個人生活用品等費用;7、在非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發生的費用;8、其他不屬于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。 | ||
舉報投訴電話:0539-6212166 |
臨沂市醫保扶貧有關政策一覽表 | |||
貧困人口類別 | 建檔立卡貧困人口(經扶貧部門核實核準,包括經殘聯部門核實核準的重度殘疾人:即根據民政部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(民發〔2018〕90號)規定的未脫貧建檔立卡貧戶中持有殘疾人證的一級、二級重度殘疾人和三級智力、精神殘疾人),以及即時幫扶人員 | 最低生活保障對象(經民政部門核實核準) | 特困人員(經民政部門核實核準) |
個人繳費參保補貼 | 居民醫保個人繳費由財政予以全額代繳(2020年個人250元、財政補助550元) | ||
基本醫保 | 統一政策(普通門診、慢性門診、兩病門診) | ||
大病保險傾斜政策 | 起付線降至5000元,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5000元(含)-10萬元以下的部分給予65%補償,10萬元(含)-30萬元部分給予75%補償,30萬元(含)以上的部分給予85%補償,取消最高支付限額 | ||
取消抗腫瘤靶向藥和特效藥起付線,報銷比例為60%,最高限額為20萬元 | |||
醫療救助 | 對經基本醫保、大病保險報銷后,剩余個人自負合規醫療費用(門診特殊病和住院費用合并計算)給予醫療救助,年度封頂線為1萬元 | ||
2020年取消起付線,門診甲慢病及住院治療救助比例為70% | 門診甲慢病及住院治療救助比例為70% | 門診甲慢病及住院治療救助比例,一、二級為100%,三級為70% | |
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 | 醫療救助后的剩余單次合規醫療費用超過起付線5000元以上的部分給予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,其中5000-1萬元(含)按20%,1-3萬(含)元按30%,3-5萬(含)元按40%,5萬元以上按50%的比例救助 | 不設起付線,醫療救助后的剩余合規醫療費用給予全額即100%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,無起付線 | |
年度封頂線為3萬元 | |||
醫療機構減免 | (合規醫療總費用-基本醫保-大病保險-醫療救助)*10% | ||
醫療商業補充保險 | 對購買扶貧特惠保險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門診慢病及住院治療費用,經基本醫保、大病保險、醫療救助、醫療機構減免后,承擔90%,合規醫療費用個人負擔10%[(合規總費用*90%-基本醫保-大病保險-醫療救助-醫療機構減免)] | ||
再救助 | 再救助=(門診甲慢病及住院發生的合規醫療費用-經基本醫保-大病保險-醫療救助-醫療機構減免-醫療商業補償保險-起付線5000元)*70%。年度累計再救助封頂線2萬元。 |
定點 | H合規費用 | A 基本醫保 | B 大病保險 | C 醫療救助 | D 重特大病救助 | E 機構減免 | T 特惠保 | Z 再救助 | 個人自付 | 個人自付比 | |
政策 | 三級 | 起付線1000,報銷比例55%,封頂15萬元 | 建貧:1萬元以上70%,限1萬 | 特困:100%限3萬;低保、建貧:5000元-1萬:20%,1-3:30%,3-5:40%,5萬以上50%,限3萬 | D剩余部分,由機構減免10% | 合規費用由個人先承擔10%、再經基本、大病、醫療救助、機構減免后的部分,按70%報銷,封頂45萬(個人累計負擔不超合規費用的10%) | 五重保障之后,合規費用超過5000元的部分,70%再救助,年度累計限額2萬元 | ||||
公式 | A=(H-1000)*55% | B=[(H-A)-5000]*65% | C=[(H-A-B)-10000]*70% | H-A-B-C-D-5000 | E=(H-A-B-C-D)*10% | T=(H*90%-A-B-C-D-E)*70% | Z=(H-A-B-C-D-E-F-5000)*70% | ||||
特困 | 50000.00 | 26950.00 | 11732.50 | 922.25 | 10395.25 | ||||||
低保 | 1079.1 | ||||||||||
建貧 |